为了加强对宿舍来访人员的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确保宿舍楼的安全和同学们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1.到访学生宿舍,应主动出示证件,到值班室登记来访人姓名、单位以及来访事由。征得被访人同意后,在被访人的陪同下方能进入学生宿舍。如未出示相关证件、登记信息不清楚、没有被访人的陪同或不在探访时间范围内,管理员有权拒绝进入宿舍。 2.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宿舍楼,应主动出示证件,并说明事由,登记后方能进入学生宿舍。 3.学生社团因工作需要到学生宿舍活动的,必须有学院、团委或辅导员老师的批准,并说明参加活动的人数、时间范围,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学习和休息。活动结束后应搞好清洁卫生。 4.来访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携带违禁品和宠物进入学生宿舍。未经批准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自觉爱护环境卫生,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5.探访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超过时间请到会客室接待,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和休息。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探访时间的,必须到值班室向管理员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为了不影响同学们的休息,探访时间一般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夏时制为14:30)至晚上21:00,其他时间谢绝来访。 6.探访结束离开时应主动到值班室注销来访登记,登记离开时间。来访者离开时,如管理员认为有必要检查随身行李的,探访者应主动配合管理员检查。 7.如超过探访时间来访人员未离开的,管理员应催促来访者离开。如多次超时探访,且在管理人员催促后仍未离开的,将通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8.谢绝一切送外卖、推销、发传单等商业活动人员进入学生宿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