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系学生干部的管理,培养和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引导学生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药学系学生会大二所有学生会成员。
第三条 学生干部是联系学生和系及校的纽带和桥梁,受学校党委、系党总支领导,在学生处和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药学系学生会。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第五条 考核目的对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期间为学校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考核内容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部分进行考核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第七条 学生会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第八条 学生会干部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第九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班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第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严禁吸烟喝酒、说脏话;不穿拖鞋、短裤,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第十二条 决策能力要求学生会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这是学生会干部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
第十三条 组织领导能力要求学生会干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干事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四条 宣传鼓动能力要求学生会干部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图得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 公关能力要求学生会干部善于同学生交往,做学生的朋友。
第十六条 调研能力要求学生会干部能够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团的工作。
第十七条 考核办法
1、建立《药学系学生会各干部档案》
2、每月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的形式给予鉴定。
3、学生会主席由主席团其余副主席考核,副主席由学生会主席考核,其他干部由主席团考核,各部干事由各部部长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评分。
第十八条 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学生会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
2、学生会干部自任命当天须建立考核表。
3、考核情况可以不对本人公开,未经主席团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况,凡违、反者,受到会内通告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予以记录。
4、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每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及组织评定。
5、学生会主席负责考核各副主席,主席团负责整体把握考核各部长,各部部长负责副部长,实行层层负责。
6、考核总成绩在本部门排在前两名者,可获得优秀干部称号。
第十九条 考评形式:学生会各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附加分20分封顶,共计12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干部资格淘汰制。
第二十条 考评细则
一、考勤
1、值日 按学生会《值日安排表》要求规定,缺勤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学生会事务)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部请假,请假扣1分。
2、会议考勤 学生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学生会会议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2分,无故不到者扣3分(迟到5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部说明,否则按缺勤处理,请假扣1分。
3、活动考勤
(1)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干部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3分。
(2)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3分。
(3)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扣3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4、会议记录
(1)学生会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办公部进行不定时抽查
(2)会议记录缺一次扣2分,笔记不工整、乱写乱画者视情节扣1—3分。
5、临时工作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干部必须回复,不回复扣3分。累计3次不回复劝退,累计5次不回复开除。
二、学习成绩
(1)学生会干部凡在期末综合评定中在班级排名为前20%者计10分,评为中十名者计5分。获院级荣誉者加5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酌情加5-10分。
(2)在院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每人次加2分。
(3)各科学习成绩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记载。
(4)学生会干部不得在考试中作弊,作弊者劝退学生会;不得无故旷课,缺课。
(5)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求成绩优良,本学年两科不及格者自动离职。
三、工作态度与形象
(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积极向上,能够积极参加党、团校的知识培训给2分。
(2)衣着大方朴素,言谈举止文明礼貌,符合大学生形象给2分。
(3)与部内干事,其它各部门干部干事及班级同学团结相处给2分。
(4)具有强烈的工作热情,吃苦耐劳,以身作则,能够真正起到先锋的力量榜样的作用给2分。
(5)高度热爱团委、学生会这个组织, 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坚决维护团委、学生会品牌形象给2分。
四、工作素质
(1)能及时的做到上传下达,高效的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并积极开展本部门工作以及辅助配合好其它各部门完成工作给10分。
(2)在工作中具有组织、管理、观察、协调、表达、交际等各方面能力给5分。
(3)能够主动向组织提供具有创新性的意见、及具有建设性的建议给5分。
(4)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5分。
五、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系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上级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做出贡献者每次加3分。
(3)上级下达命令能顺利完成者,每次视情况加2—5分。
(4)在职期间受到如下表彰或获奖荣誉者:
校级 加5分/次;市级 加10分/次;省级 加15分/次
第二十一条 劝退项
1、考试作弊者
2、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3、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
4、不注重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长期不工作者。
第二十二条 其它事项
1、事前先请假,事后请假一律按缺勤一次处理,迟到者及时到办公室补到以免按工作缺勤处理。
2、学生干部要求辞职,需提前半月并以正式方式提出申请,
由负责老师审批并备案。
3、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管理制度的干部应自动辞职。
4、若有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者,一律免职。
5、每周例会按时考勤,有五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每次活动按时考勤,有五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每次工作安排按时考勤,有五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
第三章 终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药学系学生会所有。
药学系学生会